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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升机空中游览飞行前准备

发布时间:2019.08.12

5.1 安全简介 a)在起飞前,机长应确保每位乘客已获悉下列安全简介 内容: 1)固定和解开安全带的程序; 2)禁止吸烟; 3)不得在飞行期间抛撒物体; 4)打开出口和离开航空器的程序; 5)灭火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。 b)对于超越海岸线的水面上航段飞行,机长对乘客的 安全简介除上述内容外,还应包括下列内容: 1)水上迫降的程序; 2)救生衣的使用; 3)在发生水上迫降时,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从航空器

上撤离的程序。 c)以上安全简介的内容可以通过视频或图片的形式告知 乘客,机长应确认所有乘客已理解相关内容。 5.2 水上救生设备 a)除了本款(b)或(c)条外,从事空中游览的运营人 和机长在远离海岸线的水面上飞行时,在起飞前或飞行中应 确保每位乘员身穿救生衣直至飞离水面上空。 b)在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,从事空中游览的运营人和 机长在超越海岸线水面上飞行时,乘客可以不穿着救生衣, 但应确保救生衣随时可用,并便于每位乘客使用: 1)航空器上配有漂浮装置; 2)当在水面上飞行时,航空器(直升机除外)到海岸 线的距离在其无功率滑翔距离以内; 3)多发航空器在其关键发动机失效时,按照飞机或直 升机飞行手册规定,在特定重量下,该航空器可以在当地海 拔高度 300 米(1000 英尺)以上,以至少每分钟 50 英尺的 垂直速度爬升,如适用。 c)如果仅在起飞或着陆阶段涉及跨水运行则不需要配备 水上救生设备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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